江苏省高校“青蓝工程”2020年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结果公示
发表时间:2023-03-21 浏览量:172 信息来源:组织人事部 作者: 审核人:
各单位:
根据《江苏高校“青蓝工程”管理办法》(苏教规〔2018〕2号)、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师函〔2023〕14号)精神 , 经个人申报、二级单位初审、职能部门审核、校内外专家评审,现将2020年度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结果予以公布,具体情况见下表:
类别 | 所在单位 | 姓名/团队名称 | 考核等次 |
优秀教学团队 | 智能制造学院 | 机器人技术与应用教学团队 | 优秀 |
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| 基础科学部 | 周海林 | 合格 |
公示时间:2023年3月21日至3月23日。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,请向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,邮箱:nlgtkyjjb@njust.edu.cn。
组织人事部
2023年3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