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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高校“青蓝工程”2020年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结果公示

发表时间:2023-03-21   浏览量:172   信息来源:组织人事部   作者:   审核人:

各单位:

根据《江苏高校“青蓝工程”管理办法》(苏教规〔2018〕2号)、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师函〔2023〕14号)精神 , 经个人申报、二级单位初审、职能部门审核、校内外专家评审,现将2020年度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结果予以公布,具体情况见下表:


类别

所在单位

姓名/团队名称

考核等次

优秀教学团队

智能制造学院

机器人技术与应用教学团队

优秀

优秀青年骨干教师

基础科学部

周海林

合格


公示时间:2023321日至323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,邮箱:nlgtkyjjb@njust.edu.cn



组织人事部

2023年3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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